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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实施全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意见

2021-01-13 11:29 政策法规

桂教规范〔2019〕14号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实施全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意见

各市教育局,区直各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区教师主动适应信息化的新技术变革,以信息化引领构建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育新模式新形态,积极有效开展教育教学,圆满完成全区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下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以下简称能力提升工程)的各项任务,特制定本意见。

一、目标任务

2022年,构建以校为本、基于课堂、应用驱动、注重创新、精准测评的教师信息素养发展新机制,通过示范项目引领、校本实践推进的方式推动全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培训,基本实现“三提升一全面”的总体发展目标:显著提升校长信息化领导能力、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培训团队信息化指导能力,全面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

(一)整校推进教师应用能力培训,服务教育教学改革。

加强校长牵头的学校信息化管理团队建设,围绕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目标制订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教师研修计划,立足应用,靶向学习,整校推进,全员参与,完成每人5年不少于50学时(其中实践应用学时不少于50%)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构建基于学校发展需求的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新模式,提升教学质量。

(二)缩小城乡教师应用能力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以我区深度贫困地区、老少边穷地区为重点,自治区统筹,市、县推进,深入了解贫困地区中小学教师技术应用的实际需求,制定精准帮扶计划,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教育扶贫中的重要作用,提供适应贫困地区学校技术应用类型和层次的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方案,探索符合我区区情的乡村教育现代化发展路径。

(三)探索信息化教育教学新路径,适应未来教育发展。

遴选部分校长和骨干教师开展信息化教育教学引领性培训,鼓励有条件的学校主动适应“互联网+”、大数据、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新发展,探索基于新技术的教学新模式,推进信息时代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思路创新与方法创新,为面向未来的学校发展提供先行经验。

(四)全面升级工程支持服务体系,提高融合创新水准。

研究细化国家能力标准体系,增强地方能力标准的操作性;提升基层培训团队工作能力,强化培训需求分析技术与规程,提高培训指导的针对性;激励开放建设,优化资源供给,提高研修资源的适用性;充分利用新技术开展教师研修伴随式数据采集与能力发展测评,提高测评助学的精准性。

二、主要措施

(一)开展学校管理团队信息化领导力培训。

由校领导担任学校首席信息官(CIO),组建由校长领衔、学校相关管理人员构成的学校信息化管理团队,参照国家示范模式,结合广西现状,分层分类开展学校管理团队信息化领导力培训。依据《中小学校长信息化领导力标准(试行)》,将学校信息化发展规划的制订与落实作为培训、指导与评估的主线,通过专题研修,指导管理团队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目标,形成学校信息化发展规划,推进数字校园、智慧校园建设;围绕“教学有效性”明确本校研修目标,聚焦“技术融合创新”确定本校信息化教学研修主题及教师培训计划;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跟踪指导,支持管理团队落实学校信息化发展规划,强化信息化教学应用培训,引导管理团队立足真实课堂,制定改进措施,实现规划目标。

(二)围绕学校信息化教学创新推动教师研训。

按照“自治区和市统筹、区县负责、学校自主、全员参与”的实施路径,参照国家示范模式,建立“骨干引领、学科联动、团队互助、整体提升”的研修共同体,开展校本研修。立足校中研,贴近学校教学共性问题,以教育教学研究性项目和专题为抓手,通过教学案例研讨、课堂实录分析等帮助一线教师掌握通用软件、学科软件在学科课堂教学中的应用,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破解教育教学重难点问题的能力;突出做中学,工学一体,研训结合,线上选学,线下改进,强调实践应用,切实提高学科教师在备课、教学、教研和学生发展性评价中运用信息技术的水平,以及获取、重组、改造数字教学资源的能力;落实课中用,以信息技术助力教师提升学情分析、教学设计、学法指导和学业评价等能力。

(三)推进贫困地区“双师教学”模式培训改革。

自治区教育厅统筹整合教师培训机构、师范院校、优质中小学、信息化企业及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加强面向贫困地区乡村教师的信息化培训精准帮扶工作。鼓励地方与相关培训机构构建协作帮扶关系,帮助本地学校与区内外信息化发展优质中小学开展校际合作,促进共同发展。充分利用广西“双师教学”模式改革试点项目的资源、方法与经验,依据当地各校信息化发展规划开展有针对性的教师信息化教学培训。由优势学校教研团队与乡村学校尤其是教学点教师组成协同教研共同体,采用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等方式,在帮助乡村学校开足开好必修课、丰富选修课的同时,加强网络集体备课和教学研讨。支持名师工作室及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实验区、示范校采取“一带多”“结对子”等方式,定向帮扶贫困地区乡村教师提高专业发展水平与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助力教学点和乡村学校开齐国家、自治区课程。

(四)开展引领性信息化教育教学应用培训。

选择有条件、有意愿的地区和学校,以实践性课题研究为载体,整合高等学校、教科研机构、教师培训机构、校外科技活动中心、人工智能企业等多方资源,组建培训团队,围绕跨学科教学、综合实践活动、移动学习、翻转课堂、大数据应用、人工智能应用等教育创新模式开展校长、教师专项培训,构建产、学、研、培、用一体的多方协同参与机制,打造体现我区智能化教育水平的领航校长、教师队伍。

(五)提升培训团队信息技术应用指导能力。

加强培训者队伍建设,遴选学校管理、教学研究、教师培训、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等方面的专家,并选拔吸收教研(电教)人员和一线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突出的骨干教师,引入各行业优秀技术能手,打造与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教学实践结合更紧密的、专兼结合的自治区、市、县三级培训团队,提高其指导学科教师信息化教学的能力,以及应用信息技术进行培训设计、管理、评价的能力,重点提升县级团队指导辖区各校推进信息技术与各科教学创新融合的能力。鼓励各级团队利用信息技术创新备课教研的流程与模式,探索基于“互联网+”的教研组织形式。

(六)优化培训资源遴选机制。

以信息化教学方法创新、精准指导学生个性化发展为重点,创新培训资源建设机制。依据应用能力标准和我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的实际需要,组织制订培训资源建设的指导性意见,面向社会统筹协调教师信息技术应用培训资源开发。重点关注实物情景和实训操作等培训资源建设,激励一线优秀教师参与研发视频培训课程资源。把开放教育资源创新应用与优质资源班班通项目结合起来,依托区域教育资源服务平台,通过资源使用率及用户评价等建立优质资源选用机制,推进资源共建共享。

(七)构建成果导向、全程监测评价体系。

更新思路,创新研发广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体系,建立成果导向的能力评估模型,将教师研修学习、教学实践等活动纳入评估范畴,以评促学、以评促用。利用专业管理与服务平台,开展以教师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为核心的过程化评价,汇聚来自区县各校教师教学、教研常态的真实数据,进行数据综合挖掘,切实提升精准诊断、及时干预和个性化服务教师能力提升的水平。各地对接自治区能力提升工程监测系统,同时鼓励各地通过评测中心、监测网络等方式,开展常态化监测,构建面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学校信息化发展规划进程的监测评价体系。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自治区教育厅负责全区能力提升工程的统筹规划与管理,监测评估全区各地组织实施工作。自治区能力提升工程执行办公室设在广西广播电视大学,负责组织管理和支持服务的具体工作。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能力提升工程的组织管理,重在指导县级教师发展机构建设,通过本市资源平台服务、管理平台应用等,推动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

(二)明确主体责任。

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是辖区能力提升工程统筹规划监管指导的责任主体,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是本地能力提升工程组织管理的责任主体,学校是提升教师全员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责任主体。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制定本辖区能力提升工程实施规划方案及年度计划,执行和细化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政策,明确管理部门和执行机构,组建市级培训专家团队,督促指导各区县开展集中培训、网上指导、实践推进、校本研修的一体化培训工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制度、健全机制、整合资源,在精准诊断分析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现状的基础上,精心规划,合理安排,优化实施,科学统筹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项目,加强县级教师发展机构建设,打造本地骨干培训者,遴选一批实践有基础、应用有成效、研修有经验的学校开展示范培训,构建示范带动辐射体系,组织辖区各校教师开展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中小学校是教师信息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的主要阵地,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制订本校信息化发展目标和规划,引领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

(三)落实经费保障。

自治区教育厅在“国培计划”“区培计划”专项经费中继续给予经费支持,重点用于乡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各市、县(市、区)要用好自治区核拨的“国培计划”“区培计划”项目经费,并安排本级经费,保障本地教师全员培训与融合应用。中小学校要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安排资金,并统筹多方资源,加大投入力度,为本校教师学习和应用信息技术创设良好条件。

(四)鼓励社会参与。

积极争取社会力量支持中小学校信息化建设与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建立多元化筹资渠道,鼓励企业和社会机构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合作,积极研发服务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应用的软硬件产品,参与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及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测评和应用推广,打造智能化、数字化、实时在线、同期同步的教师培训网络平台,建立自适应、菜单式、个性化的教师培训学习体验空间,推动以信息技术为工具的教育教学创新。

(五)做好监管评估。

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各市能力提升工程实施规划方案,以多种方式开展提升工程实施的监测评估工作。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自治区监测评估方案及指标体系,加强监管评估及督导工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测评标准和学校信息化发展规划,在学校自我测评的基础上,对学校能力提升工程进展情况进行过程督导和质量评估,并将评估结果纳入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和校长考评的指标体系。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19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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